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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一收生程序及申請需知

小一收生程序及申請需知

 

根據教育統籌局通告,按官立及資助小學一年級入學統籌辦法及時間表進行收生,符合參加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的學註,可透過以下途徑申請:

 

  1. 「自行分配學位」收生程序

《9月中旬》

  • 家長於學子女就讀的幼稚園、幼稚園暨幼兒中心、各區民政事務處(民政諮詢中心)、教育局學位分配組或區域教育服務處索取或領取「小一入學申請表」
  • 家長於指定日期遞交「小一入學申請表」
  • 校務處職員依指示辦理申請手續
  • 負責老師核對表格上填寫資料是否正確(例:在校就讀兄妹資料),然後根據計分準則,列出一份初步入選名單;依指定日期,安排工友將全部申請表送學位分配組

《11月中旬》

  • 學校公佈「自行分配學位」的取錄名單;並發信通知家長
  • 獲派「自行分配學位」的學童,家長須於指定日期前往學校辦理註冊手續
  • 校務處職員辦理註冊,並請家長填寫入學申請表格
  • 全部學生註冊手續完成後,負責老師核對及填寫文件後,依指定日期將實際收錄「自行分配學位」的學生名單送交學位分配組

 

  1. 「統一派位」收生程序

 

《6月》

  • 家長在指定日期前往指定的統一派位中心領取「小一註冊證」
  • 獲「統一派位」的學童,家長須於指定日期前往學校辦理註冊手續
  • 校務處職員辦理註冊,請家長填寫入學申請表格,並收取學童「小一註冊證」
  • 全部學生註冊手續完成後,負責老師核對及填寫文件後依指定日期將實際收錄「統一派位」的學生名單送交學位分配組
  • 若有家長要求取回「小一註冊證」時,提醒家長「小一註冊證」一經領回,將作為放棄已獲派學位論

 

  1. 學校自行收生

 

  • 9月1日前如有從未參加小一統籌辦法的學生報名,請家長到小一學位分配組辦理
  • 7月2日開始學校如收生未足32人,可自行收生。學生年齡應為5歲8個月或以上(以8月31日計)
  • 收生程序參考招收插班生*程序,小一新生不用考入學試 (*超連結新生入學)